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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杭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发布时间:2015-04-23
各区、县(市)经信、商贸主管部门,各区、县(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级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企业和企业家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发展大势,坚持稳中求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企业发展思路和方式,为杭州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为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企业家队伍建设,激励广大企业家在推动杭州引领新常态、实现新发展中发挥出新的更大贡献,我会决定开展第十一届杭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职务。已获得过往届省、市级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的企业家不再重复表彰。 二、候选人条件 1.所在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行业前列,在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循环经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两年来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事故。 3.企业家本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优良的经营业绩和创新精神,所在企业具有在新常态下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景。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行业前列,2014年营业收入一般应达到3亿元以上。 4.企业和企业家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在“双爱”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曾受到区、县(市)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5.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连续5年以上。 三、推荐申报 (一)推荐单位与推荐方式: 1、根据自愿参评的原则,由区、县(市)以上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或市级行业协会择优推荐。 2、我会会员单位也可自荐。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推荐申报单位填写《杭州市第十一届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表》、候选人简介(800字以内)、企业经营及相关指标数据(见附件一)。 2. 提交候选人业绩等相关材料: (1、)被推荐人由推荐单位提供2000字以内的业绩材料。 主要内容包括:①被推荐人基本素质:包括文化素质,职业经历,管理理念和思想,职业道德,社会评价及影响力等。②经营管理能力:包括企业家在企业战略决策、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团队建设、文化建设、国际化经营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贡献。③企业经营管理绩效:主要反映企业家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包括企业规模实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资产管理能力等。④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企业家推动企业在遵纪守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员工权益、安全生产、上缴利税、和谐企业建设等方面的贡献程度和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要特别反映候选人近年来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困难挑战,在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提升发展活力、主动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调结构、坚持主业,促发展、关注民生、生态文明等方面所作出的主要成绩。 (2)被推荐人在本企业担任主要领导时间不足5年,但在其它企业曾担任过正职,且有突出贡献,可加报一份补充材料,作为评审参考。 3. 候选人需提交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生活照或工作照1张(只需电子版)。 4. 将候选人推选表和业绩材料书面一份送至杭州市企业联合会秘书处;电子版可用光盘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E-mail:987974171@qq.com
(三)申报时间: 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5 月 20日 四、评选程序 (一)初审 征求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审定,确定拟表彰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根据公示,最终确定当选市优秀企业家。 五、表彰宣传 1.在杭州市“三会”年会上进行表彰。市领导为获得“杭州市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颁发奖杯和证书。 2.由市企联秘书处负责向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逐级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优秀企业家的评选。 3.在杭州市级新闻媒体及杭州工业经济信息网、杭州企联网、《三会信息》等进行宣传。 六、其他事项 1.推选、表彰杭州市优秀企业家活动,要坚持自愿参评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金祝北路6号杭州市企业联合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人:李彦平 电话: 87295295
附件:1.杭州市第十一届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表 2.杭州市第十一届优秀企业家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和说明
2015年 3 月 17 日 相关文件下载: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杭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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