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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互联网环境下影视传媒娱乐领域法律实务”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3


杭州市律协互联网信息专业委员会委员、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

    影视娱乐产业是我国近几年发展迅猛,备受关注的产业领域,互联网环境下与影视产业相关联的法律服务也是律师未来市场开拓的重点领域。该产业横跨传统知识产权、《传媒法》、影视文化投资等法律事务,与影视化传媒相关联的版权、传媒法等案件亦备受瞩目。有鉴于此,本委员会拟于2016年5月15日(星期日)上午举办“互联网环境下影视传媒娱乐领域法律实务”讲座,敬请各位委员和非委员律师参加。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5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8:45-9:00签到)

二、会议地点

杭州市凤起东路207号中豪五福天地B座1号楼10楼

三、会议内容

互联网环境下影视传媒娱乐领域法律实务

四、主讲嘉宾

王军 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3-2016 年度连续获评“钱伯斯亚太地区领先的 TMT(科技传媒与影视文化)律师” ,2015 年度汤森路透 ALB 中国 15 佳诉讼律师,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分会版权委员会主席,北京仲裁委员会影视行业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争议解决调解专家(首批),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专家指导教师/客座教授。

曾代理的影视娱乐传媒领域典型案例:
作家琼瑶诉于正《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被评为2015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电影《倩女幽魂》投资合同纠纷案
南派三叔《盗墓笔记》电影改编权合同纠纷案
游戏《仙剑奇侠传》电影改编权仲裁纠纷案
《何以笙箫默》改编权侵权诉讼(诉前禁令)
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编剧合同纠纷案
开心麻花影业/新丽传媒电影《夏洛特烦恼》诉影评人“文白”名誉权侵权案
艺人吴秀波、张天爱、文章、李易峰等肖像权维权案件

五、与会人员

1.本专委会的全体委员;
2.非委员的律师、实习律师(需提前报名)。

六、报名方式

1.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市律协互信委”(微信号:hz-hlwxx),并发送“姓名+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至该微信公众号。
2.编辑短信至秘书处周航报名,电话:13958104256。
3.受场地限制,非委员律师请务必于2016年5月12日前按照上述报名方式完成报名。

七、其他事项

1.请各位委员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准时出席会议,如确因出差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请务必于5月12日前向秘书处周航请假,电话:13958104256。
2.本次讲座可计入律师继续教育培训。
 

杭州市律协互联网信息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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