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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杭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发布时间:2014-04-28 各区、县(市)经信、商贸主管部门,各区、县(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级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实业兴市、创新强市”的决策部署,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激励广大企业家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中做出新的贡献。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届杭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地区、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职务。
二、候选人条件
1.所在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行业前列,在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循环经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所在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候选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优良的经营业绩和创新精神,所在企业具有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行业前列,2013年营业收入一般应达到3亿元(含3亿元)以上。
4.企业和企业家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在“双爱”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曾受到区、县(市)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5.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连续5年以上。其中,在本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年限不少于2年。
三、推荐申报
(一)推荐方式:
根据自愿参评的原则,由区、县(市)以上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或市级行业协会初审推荐。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推荐申报单位填写《杭州市第十届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表》、候选人简介(800字以内)、企业经营及相关指标数据(见附件一)。
2. 提交候选人业绩等相关材料:
被推荐人由推荐单位提供2000字以内的业绩材料。主要内容包括:①被推荐人基本素质,包括文化素质,职业经历,管理理念和思想,职业道德,社会评价及影响力等。②经营管理能力,包括企业家在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团队建设、文化建设、国际化经营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贡献。③企业经营管理绩效,主要反映企业家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包括企业规模实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资产管理能力等。④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员工权益、安全生产、上缴利税、和谐企业建设等方面的贡献程度和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3. 候选人需提交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生活照或工作照1张(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
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6 月 15日
四、评选程序
市经信委为本次评选活动的指导单位,市企联为具体组织实施单位,程序如下:
(一)初审
评选办公室收到被推荐人事迹材料后,对推荐单位的资格和推荐程序进行初审,然后按照候选人基本条件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产生候选人名单。 (二)复审 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实地考察候选人及其企业,形成复审意见。 (三)终审 征求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审定,确定拟表彰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根据公示,最终确定当选市优秀企业家。
五、表彰宣传
1.在杭州市“三会”年会上进行表彰。市领导为获得“杭州市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颁发奖杯和证书。
2.由市企联秘书处负责向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逐级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优秀企业家的评选。
3.在杭州市级新闻媒体及杭州工业经济信息网、杭州企联网等进行宣传。
六、其他事项
1.推选、表彰杭州市优秀企业家活动,要坚持自愿参评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不收费的原则。
2.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3.本届杭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原则上表彰15名。根据择优评选的原则,表彰名额不搞地区、行业平衡。
4.已获得国家、省、市级优秀企业家荣誉的企业家,不再参加此项活动。
5.候选人所在企业自2012年至今,若在依法纳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行政处罚,予以一票否决。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金祝北路6号杭州市企业联合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人:李彦平 电话(兼传真): 87295295
附件:1.杭州市第十届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表
2.杭州市第十届优秀企业家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和说明
杭州市企业联合会 杭州市企业家协会
2014年 4 月25 日
主题词:优秀企业家 评选表彰 通知
抄送: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杭州市“三会”秘书处 2014年4月25日发
相关文件下载:关于开展第十届杭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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