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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电子商务十佳企业”等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6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6〕58号)文件精神,加大对电子商务的指导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网络环境,经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我会将于近期开展“浙江省电子商务十佳企业”、“浙江省电子商务最具活力企业”和“浙江省电子商务十年功勋人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浙江省内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浙江省电子商务十佳企业、浙江省电子商务最具活力企业: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三)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开展电子商务及信息服务的经验,有较强的服务能力;
(四)企业内部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信息安全措施和信息保密措施,配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并能有效执行;
(五)具有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的培训制度,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六)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强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优先考虑。
    浙江省电子商务十年功勋人物:
(一)由申报企业推荐的浙江省电子商务十年功勋人物,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且在电子商务领域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申报单位限推荐人员1名;
(二)在省内电子商务企业(网站)管理、研发、咨询领域有一定知名度,成绩突出,为本单位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省电子商务技术进步和创新做出卓越贡献的业界技术人士或专家;
(三)所在企业,年销售额达到三千万以上;
(四)在担任主要的管理岗位期间,企业的销售总额和利润年增长在30%以上; 
(五)在担任主要管理岗位期间,企业获得1项以上的省市级奖项;
(六)在担任主要管理岗位期间,组织或参与1项企业的创新项目。
三、申报材料
    浙江省电子商务十佳企业、浙江省电子商务最具活力企业:
(一)浙江电子商务十佳企业申报表、浙江省电子商务最具活力企业(附件1、2),可从协会网站上(http://www.zj-ec.org.cn/)下载;
(二)近两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基本情况详细介绍(包括业务领域、经营业绩、创新项目等);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如企业拥有各项获奖证书,也可随材料一并提供(非必要条件)。
以上材料要求A4纸,一式二份,简单顺序装订,(一)、(三)项另附电子文档。
    浙江省电子商务十年功勋人物:
(一)浙江省电子商务十年功勋人物推荐表(附件3),可从协会网站(http://www.zj-ec.org.cn/)下载;
(二)本人获得的各类证书、奖状复印件;
(三)所在企业(网站)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优秀事迹说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五)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及5寸生活照片各2张或电子版1套。
以上材料要求A4纸,一式二份,简单顺序装订,(一)、(四)项另附电子文档。
四、评选程序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盖章后于6月15日前提交浙江省电子商务协会。由协会按照电子商务十佳企业的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产生“浙江省电子商务十佳企业”“浙江省电子商务最具活力企业”“浙江省电子商务十年功勋人物”名单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同意。
本次评选活动协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关于开展“浙江省电子商务十佳企业”评选的通知(协会)
1.浙江省电子商务十佳企业申报表
2.浙江省电子商务最具活力企业申报表
3.浙江省电子商务十年功勋人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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