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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推选活动的通知发布时间:2015-03-17 联系人:石岩电话:0571-87755078 传真:0571-87755190
邮箱:hzeca@sina.com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团委,各局(公司)、大专院校及直属单位宣传处(部)、团(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宣传在杭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市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积极投身智慧城市建设和智慧经济发展,着力推进新常态下杭州青年工作,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作出新贡献,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共青团杭州市委、杭州市青年联合会、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推选活动。
一、推选宗旨
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推选活动以“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旨在通过推选和宣传在杭州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和创造优秀业绩的杰出青年,引导全市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动实践,为推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深入谋划“十三五”规划,全面建设法治杭州和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而努力奋斗。
二、推选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含18、40周岁),即在1975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之间出生并在杭州连续生活、学习、工作两年以上的各族各界中国青年及外籍青年友好人士(含来杭创业务工青年、海外留学归国青年、外籍青年等);
2、遵守宪法与法律,热爱中国,热爱杭州,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对国家、社会、集体有高度的责任感;
3、在本职岗位上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建功成才,服务社会取得显著成绩;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在新常态下智慧经济领域的创业创新,为杭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乐于奉献,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受到青年敬仰,自身形象端正,为社会所公认。
三、推选机构
本次推选活动成立由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推选活动组委会,负责推选组织工作。推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共青团杭州市委联络部(杭州市青年联合会秘书处),负责实施推选具体事宜。同时成立由主办单位、市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历届“十大杰出青年”代表等组成的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推选活动推审委员会,负责推选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
四、推选步骤
本次推选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候选人推报。3月中旬前由主办单位发文,新闻单位发布有关消息,各区、县(市)、各系统各单位结合此次推选的要求,择优向组委会办公室推报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本次候选人推选采用三种方式。
1、组织推荐。由各区、县(市)、局(公司)、大专院校及直属单位团(工)委根据推选要求,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情况,在先行推选或广泛宣传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推荐1-2名候选人;
2、社会推荐。由各相关社会团体、协会组织根据推选要求,结合本社会团体、协会组织实际情况推荐1名候选人;
3、青联委员推荐或社会青年本人自荐。由青联委员推荐或符合推选条件的优秀青年本人自行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参选。
第二阶段:正式候选人确定。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候选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要求的候选人提交推审委员会。推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情况,依据推选规则,最终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正式候选人公示及网络投票。组委会于4月上旬通过媒体对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网络刊登正式候选人事迹和照片,接受社会各界投票。在公示期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如遇异议,由组委会办公室调查核实后将结果向组委会汇报,酌情处理。
第四阶段:现场推审会。组委会于4月中下旬召开推审委员会会议,组织正式候选人进行现场自我陈述,并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正式候选人情况的说明、正式候选人公示情况和网络投票情况的报告。推审委员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依据推选规则,最后确定10名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和10名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杭州市青年英才”。
第五阶段:通报奖励。在五四期间,对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和杭州市青年英才”予以公布。
1、被选定为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推选活动正式候选人的,均授予杭州市青年“五四”奖章,前十名授予“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其他正式候选人授予“杭州市青年英才”称号;
2、在全市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大会上,邀请市领导为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和杭州市青年英才”颁奖;
3、对当选的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和杭州市青年英才”通过各新闻单位和其他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同时邀请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4、向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和杭州市青年英才”获得者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并做好相关举荐工作。
五、实施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报工作,严格按文件要求确保推选工作的正常进度与质量。
2、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考察,听取人选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区、县(市)团委书记办公会议、青联主席会议或推报单位办公会议要对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考察推报意见。
3、推报单位要积极做好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工作,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1)候选人推荐表原件3份(请贴好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盖好公章)。
(2)文字材料:①事迹详细材料:1份,字数2000字左右。②事迹新闻稿:1份,字数300字左右。③考察推报意见:字数500字左右,加盖团委、青联或推报单位公章。④组织推荐的文字材料需经所在单位、所在单位或行业的处级以上主管部门党委审核盖章,区、县(市)团委、青联或推报单位复核盖章,方为有效。社会推荐、青联委员推荐或社会青年本人自荐的文字材料,需推荐人、候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单位所在社会团体、协会复核盖章,方为有效(文字材料正文请用仿宋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标题请用华文中宋小二号字体,候选人推报材料样本请参照附件4)。
(3)数码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五寸彩色工作照或生活照3张(一式一张),包括电子版照片。
(4)请按附件顺序上交推荐登记表和文字材料原件,同时将电子版(PDF格式,盖好公章)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文件名格式为:第十二届杰青候选人材料(单位+候选人姓名),如:第十二届杰青候选人材料(上城张三)。
(5)候选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推荐理由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包括电子影印件。
(6)候选人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包括电子影印件。
(7)对候选人所有提供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并出具审核证明,包括电子影印件。
4、人选推报登记表及推报材料样本,可登录青春杭州网站http://qchz.hzccyl.org.cn/下载。
5、各推报单位要在3月30日前将候选人的全部推报材料和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推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2. 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推选活动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
3. 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推选活动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二)
4. 第十二届“最美杭州人——十大杰出青年”推选活动候选人材料样本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杭州市委
杭州市青年联合会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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